辽宁传媒学院学术期刊认定办法

辽宁传媒学院学术期刊认定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学院学术水平和办学层次的提高,推动学科建设的发展,同时扩大学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规范科技成果的评审与认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期刊的具体分类办法

A类期刊论文:被SCI(Science Citation Index,科学引文索引)、EI(Engineering Index,工程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期刊刊登的论文、《新华文摘》全文及论点摘登和《人大复印资料》收录的论文。

B类期刊论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被ISTP (Index to Scientific & Technical Proceedings,科技会议录索引) 收录的论文。

C类期刊论文:除上述所列期刊以外的国家级单位主编的期刊为国家级期刊,省级以上单位主编的学术期刊为省级期刊。这两级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均为本类期刊论文。

第三条  在上述期刊所发表的论文,字数不足2000字的降级处理。

第四条  文章发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2000字以上的,认定为A级期刊论文;2000字以下的,认定为B类期刊论文。

第五条  在增刊和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定。

第六条  论文发表在国外比较有影响的学术期刊上的,按B类期刊论文认定。

第七条  以上论文均指在本人专业研究方向上的学术研究论文;语言类教师译文,按所对应期刊类别予以认定。

第八条  学院根据国际、国内期刊目录发展情况,适时更新。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