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辽宁传媒学院 2021年 “教书育人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辽宁传媒学院2021年“教书育人标兵”评选活动即日开始,现将有关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教书育人标兵”的评选对象是给本、专科生授课的我校专任在岗教师。

二、奖项设置: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教书育人标兵”不超过5名。

三、评选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识学风方面率先垂范,无违反《员工手册》情况和教学事故等,教师360综合考核成绩名列前茅。

(二)从事教学一线工作,熟悉所授课程的前沿理论,精通所授课程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讲授课程受到学生广泛好评,在教学方法上有创新,教学效果优秀。

(三)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能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认真落实教管结合,教学效果好,在学生测评等各项教学评价中成绩突出,受到学生普遍好评。

(四)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甘于奉献,受到各级领导和同行的好评。

(五)有三年以上本校教学工作经历,且在学校组织的示范课活动及有关校级以上教学能力评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具备以上条件且为学校做过突出贡献、在各项竞赛中获奖或荣获省、市及以上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评选程序

(一)以学院为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民主推荐,每个学院可推荐1-2名候选人。

(二)学校成立教书育人标兵评奖工作小组,负责教书育人标兵评选。

(三)教书育人标兵评奖工作小组根据评选条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教书育人标兵”正式人选建议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校长办公会审定后,若无异议则进入公示环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校发布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五、申报要求

各二级学院推荐1名符合评选条件教师,并在本单位先行公示。2021年度获得市级以上师德荣誉称号的不需参评校级评选。

六、需提交的材料

(1)《辽宁传媒学院“教书育人标兵”候选人推荐表》一式10份,需经所在学院加盖公章。

(2)主要成果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任志华      电话:89745786

附件:辽宁传媒学院“教书育人标兵”候选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