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动高校“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活动安排,落实高校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高校党建工作研究,按照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通知要求,我校组织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三类。

 

二、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者应为省内高等学校党务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者一般需具备副高级以上(含)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需要两个相关学科的教授职称的专家推荐。其中,青年课题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等重大党建理论研究方向,结合高校党建工作实际,自行拟定研究题目。研究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政治观点正确,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的理论创新观点,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课题申请者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超过7人且应有适当的职称梯度。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已获国家、省、市社科、教育或科技部门资助的不得再申报;之前已获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立项的研究人员,还未完成课题结题的申请人,今年不再受理其申报。

 

3.课题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推荐和申报,本科院校申报不超过5项,高职院校不超过3项。其中,申请者为专职组织员的要不少于三分之一。未按规定对上一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立项课题给予经费资助的学校,本年度原则上不再受理推荐。

 

四、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学校公函(须推荐排序)、“申请书”“论证活页”和“汇总表”(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刻录光盘)。

各单位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务必将本单位申报的每项《申请书》(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活页》(以“姓名-活页”方式命名)及本单位《申报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刻录光盘随同课题材料一并报送,并在光盘封面中标明“某学校申报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电子版”字样,要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

 

五、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1.报送时间:2020年10月14日1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址:科研处(创新楼107)。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旭阳、刘畅

联系电话:(024)89745614

电子邮箱:lckeyanchu@163.com

 

附件:

1. 2020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申请书

2. 2020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论证活页

3. 2020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