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为了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大力推进教育科研创新,增强服务和支撑辽宁教育现代化发展的能力,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校组织开展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设立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

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立足辽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研创体现辽宁水准的研究成果。

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应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主题,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校的改革发展实际,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深入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

二、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不得兼报。

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熟悉所研究问题的实践和政策进展。

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须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需2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三、要加强对项目研究内容的意识形态审查;不得申报非教育研究类选题;不得重复申报省社科规划基金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已批准正式立项课题;主持省社科基金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结项者不能再次申报。

四、报送材料

①《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0版)》一式1份;

②《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0版)》一式3份;

③《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0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

五、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1.报送时间:2021年2月23日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址:科研处(创新楼107)。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旭阳、刘畅

联系电话:(024)89745614

电子邮箱:lckeyanchu@163.com

 

 

附件: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0版)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0版)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0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