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落实《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要求,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形成了2021年5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共有228家企业支持项目13111项(企业名单见附件1)。

2021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已开放。申请人可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

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进行搜索。申报前,请仔细阅读附件2中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20)”,以免因操作原因影响申报。现将申报过程中的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参与教师/学生所在高校必须是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高等学校名单”(详见附件)中的本科层次高校。

2.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向企业申报。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的“待办”列表中查看。

3.“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4.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已立项项目),每人每批次最多申请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5.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第一批项目报送时间:材料验印上交时间为6月28日12点之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9日之前。

第二批项目报送时间:材料验印上交时间为9月6日12点之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8日之前。

报送地址:科研处(创新楼107)。

联系人:王旭阳

联系电话:(024)89745614

电子邮箱:lckeyanchu@163.com

 

 

 

 

附件1:2021年5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附件2: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20)

附件3:2021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