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末成绩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了更好的迎接评估检查,规范学校成绩管理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涉及工作范围: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所有考试科目
二、成绩管理工作基本要求
(一)成绩评定与复核
1.评阅试卷应当公平、公正、科学、准确,坚持以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为依据,做到评判合理,评分有据。
2.评阅试卷的具体要求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阅卷后要进行复核,发现漏评、漏记或统分、登分错误,应及时更正。在试卷上进行修改时,阅卷教师应在修改处签名。
(二)试卷检查
阅卷结束后,阅卷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登录工作,认真填写课程考试成绩分析表。二级学院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试卷进行全面整理、检查,经核查试卷,确属教师核分有误,需更正成绩的,经教师所在二级学院院长同意,在试卷和原始成绩单上更正,并填写《辽宁传媒学院成绩变更申请表》并经学院相关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统一时间进行修改。
(三)成绩提交方式
以网上登录成绩的方式进行。
(四)成绩提交与发布时间
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成绩提交工作,逾期将按学校相关管理文件规定处理。
(五)期末考试成绩记载表的保管
纸质学生成绩单应打印一式三份,一份由任课教师留存,一份放置于试卷袋内,一份由教务处备案。各二级学院应于学期结束前一周内将成绩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六)违规处理
1.对未能按时报送学生成绩的教师或管理人员,由所在学院提出处理意见,教务处报学校处理。
2.对擅自更改学生成绩,或因成绩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将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院长的责任。
三、时间安排
请需要进行成绩修改的老师在本周三(9月4日)下班前提交《辽宁传媒学院成绩变更申请表》;成绩录入系统开放时间为本周四(9月5日);相关成绩单等教学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本周五(9月6日)下班前。

 

附件1-辽宁传媒学院成绩变更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