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发布的《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的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2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按照教育部文件及申报说明要求,积极组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

2.各项目需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平台操作指南见附件2)。

 

二、申报注意事项

1.教师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

2.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并可在企业项目指南页面下载企业项目申报书。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的“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3.“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4.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每批次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5.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高校和企业审核进展。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高校与企业应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企业确认。请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三、时间安排

  2022年6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2022年9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9月30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根据我校工作时间安排:
第一批项目报送时间:材料验印上交时间为6月27日12点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9日前。
第二批项目报送时间:材料验印上交时间为9月26日12点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8日前。

 

四、材料报送

纸质版材料:《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请书》《2022年4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汇总表》

电子版材料:《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请书》《2022年4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汇总表》,压缩文件以“2022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负责人”命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lckeyanchu@163.com)。

 

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科研处(创新楼107)

联系人:宗锐、刘雪梅

电子邮箱:lckeyanchu@163.com

联系电话:024-89745614

 

 

附件:

附件1 2022年3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pdf

附件2: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pdf

附件3:2022年教育部产学合作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 20XX年X月-XX公司项目申报书

附件5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合作协议模板(2022年4月)

附件6:2022年4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附件7:2022年5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附件8:2022 年 6 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附件9:2022年7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附件10:《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