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 试卷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高质量的试卷对于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地评价学生学习水平十分重要,课程期末试卷质量更是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中专家尤为关注的一环。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期末试卷命题审批环节,提升试卷质量,现开展本学期期末试卷审查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所有集中安排的考试课

二、题库审查时间、地点

2022年12月29日-12月30日

地点:教务处会议室

三、题库审查人员

教务处、评建处、督导处、各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系主任、校/院级督导等。

  • 审查原则
  1. 此次审查此次试卷审查分为“学院自查-学院间互查”两部分,学院自查和学院间互查可同步进行。其中学院自查由学院自行安排,可选择系之间审查、组建审查小组等形式,需完成本学院试卷的全部审查工作,确保无遗漏;学院间互查可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但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总科目数的50%;
  2. 进行学院互审的试卷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并与12月28日下班前上交教务处。

五、审查安排

试卷所属学院 审查学院(部门)
城市学院(27门) (互审) 数媒学院(10门)、国际(3门)、影视学院(7门)
管理学院(58门) (互审) 新闻学院(36门)、人文、马院
艺术学院(14门) (互审) 人文学院(12门)、马院(2门)

五、其他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期末试卷质量,认真组织试卷命题和审核工作;

2.审查主要包括试题的题量、重复率、试卷命题的规范性、内容的完成性、正确性等方面;

3.审查完成后,审查学院需填写“试卷审查反馈表”,签字并完成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