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传媒学院教材选用与质量监控办法

教材是组成教学过程的基本要素之一,它既是教师教学的主要依据,也是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规范我校教材的选用和质量监控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针对全日制本专科,根据《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教材选用原则

选用教材要最大限度地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使教材具有较强的先进性、科学性和职业岗位的适用性;要体现专业特色,加大选用优秀教材的力度,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1)教材选用要体现教育思想、人才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基本要求等诸多因素。既要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又要针对学生特点,符合学生的学习水平,要有利于学生的自学。

(2)鼓励优先选用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推荐教材、学校教材建设立项教材;鼓励使用优秀的外国原版教材;提倡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

(3)一门课程原则上只允许选用一种教材,教材由课程所属教学单位负责选用,坚决杜绝选用包销教材、人情教材。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使用教育部指定教材,哲学社会科学类相关课程必须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第二条  教材选用职责

教材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教学指导委员是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机构,对教材建设与管理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教务处是教材建设与日常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教材建设与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本单位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  教材选用标准

(1)选用教材应符合学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以及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取材合适、深度适宜,符合学生认知规律,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具有科学性、启发性和适用性,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应用能力。

(2)选用教材要确保内容的先进性,能够反映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进步的特征,具有学科发展上的先进性和教学上的实用性。坚决杜绝选用内容陈旧、质量低劣的教材。

(3)选用教材应适应现代化信息技术的需要,优先选用配有声像、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多媒体教学软件,加工、设计、印刷、装帧水平高,价格合理的教材。

(4)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同一门课程,原则上采用同一种教材。尽可能选用发行量大,再版次数多,使用较普遍的教材。

第四条  教材选用程序

(1)各二级学院对每门课程教材的选定,由任课教师在可供选择的同类教材中选择最优秀和最适用的一种,提出教材的名称、主编、版次、出版社等基本信息。

(2)系部主任组织相关教师根据人才培养目标、项目教学包设置、教学大纲、教学内容等要求及教材选用标准进行充分论证后,提出是否同意任课教师选用的教材,确定后由系部主任签署意见,报学院院长。

(3)二级学院院长组结合学院专业背景、教学资源、师资能力、课程培养目标等,审核教材选用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和教材选用的论证是否充分,并签署意见。

(4)各二级学院待教材版本选用完成后,按照教学计划列出所有专业开课课程,并根据年级、专业人数、选用教材的版本等信息汇总填写教材订购汇总表,此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详见当时教材征订通知)填报,教材管理员根据教材选用原则进行审核、汇总后报教务处长、教学校长审批,审批同意后着手征订。

第五条  教材质量监控

教材评估范围为我校本专科生选用的全部教材。

(1)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全校选用教材质量评估工作。对选用教材实施全面质量评估和管理,研究和解决教材选用和教材使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各二级学院应加强教材质量跟踪评估,及时掌握各门课程教材适用状况,对评估效果较差的教材应按照教材选用程序及时更换,以保证选用教材的质量。

第六条  附  则

(1)本规定在本科生中全面实行,专科参照执行。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处,以本规定为准。

(3)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