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题学习和平安校园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辽宁省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题学习和平安校园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2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内容: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客观实际,认真谋划安全教育活动。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组织开展。

1.加强理论学习。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师生大安全理念。

2.提高安全意识。通过学习,建立常态化校园安全宣传教育体系,积极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的责任意识。

3.确保校园安全。结合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全校上下要认真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加强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教育,及时发现并消除校园内各环节、各领域的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1.突出活动主题。要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紧密结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大力开展普及新时代国家安全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积累的宝贵经验,着力推动大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2.创新方式方法。按照学习安排,结合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各单位(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策划,统筹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创新学习形式,因地制宜组织学习、教育活动。

3.落实安全责任。各单位(部门)要把理论学习的认识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切实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四、报送材料。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及时做好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总结,并于4月20日前将书面材料报到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陈娇,电话:024-89745582

 

中共辽宁传媒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