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传媒学院关于就业统计核查整改工作通知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辽教通【2022】125号)要求,省教育厅通过集中电话回访的方式对我校2022届本、专科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抽查。现将核查整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下载反馈数据第一时间更新处理

请各二级学院及时查看就业处下发的核查情况反馈数据,组织力量作进一步核查。其中现需更换就业单位10条。原就业单位,现已离岗未就业15条(需处理)。从未与该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其他录用形式;与该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其他录用形式,但并非真实就业单位3条(需处理)。其他信息有误59条(需处理)。同时二级学院及时根据学生实际就业情况摸底暑期就业真实情况并及时更新数据。

二、认真组织核查整改

(一)对毕业生反馈的有关情况核实整改

1.针对毕业生反馈“从未与该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其他录用形式”及有毕业生投诉等情况的,各二级学院要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对核实情况予以书面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随《XX学院2022年就业核查整改报告》一并报送,据实更新毕业生就业状况;

2.针对毕业生反馈“未就业”情况的,将毕业生就业状况改为“待就业”,继续做好这部分毕业生跟踪就业工作;

3.针对毕业生反馈 “现更换新单位”情况的,对毕业生就业单位进行复核,准确更新就业单位信息;

4.针对毕业生反馈“其他情况”的,根据“核查备注”字段中毕业生回复的具体内容,核实后更新毕业生就业状况;

5.针对毕业生未回复、无效回复(多选回复选项)、重复回复(多次回复)以及短信发送失败(空号、错号、拦载等)、短信未送达(停机、关机等)等情况,重新进行核查,根据核查情况更新毕业生就业状况、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

(二)对最终确定上报的就业数据严格复查确认,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

(三)严格落实统计责任。

对在就业统计、核查工作中违反“四不准”等有关规定的学院要严肃查处,全面梳理就业工作,正确对待就业核查相关工作。

(四)按时报送就业数据和整改报告。

各二级学院于8月15日前更新就业数据,并报送《XX学院2022年就业核查整改报告》并加盖二级学院章。

 

辽宁传媒学院

就业创业服务处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