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推优 | 城市学院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团员的积极性,鼓励先进青年团员向党组织靠拢,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创新力,推进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学院实际,现开展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根据《辽宁传媒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年龄在18至28岁,团龄需满1年,学习成绩占班级前30%,无挂科重修,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满2个月,且具备以下条件,可作为推荐对象:

1.政治思想上先进。热爱中国共产党,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踊跃参与“青年大学习”主题团课,近一年完成率不低于95%

2.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热心公益,帮助他人。

3.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无欠学分情况,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团支部推优入党原则上不超过本团支部团员基数的20%。

(二)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可优先推荐:

1.在国际、国家重要赛事或重要评选表彰中取得重大荣誉者;

2.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

(三)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对象:

1.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

2.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

3.传播不正当或负能量言论的;

4.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5.长期不参加团组织活动、不执行团组织分配工作的。

2、推荐程序

(一)酝酿提名人选

        支部书记召开团支部委员会,对满足条件的团员,在广泛听取团内外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讨论并提出初步人选名单。

(二)进行民主评议

        团支部提出召开大会申请,经团总支批准同意后,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对初步人选进行民主评议;出席大会的团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团员的五分之四,大会方可进行;团员大会主持人须详细介绍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原则和意义;团员大会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提名人选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三)确定推荐对象

        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团支部将考察结果上报本学院团总支,学院团总支审核通过后,统一报校团委审批。

3、材料报送

        电子版组3月22日之前报送城市学院团总支(发送到邮箱1532706648@ qq.com),电子版材料(附件3、青年大学习学习记录截图、团支部“推优”大会照片)请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命名为:附件3,青年大学习学习记录截图,团支部“推优”大会照片。

附件3:城市学院团总支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

        纸质版材料(附件1、附件2)请于3月23日当天上交(南校区交到创新楼511,北校区交到艺术楼202),按照顺序摆放。

附件1:优秀团员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团支部会议记录

附件2: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联系人:郭译璟

联系方式:15840989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