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传媒学院2022年本科教学工作 合格评估材料的公示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现将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自有专任教师名单、外聘教师名单、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明细表予以公示。

公示网址:https://www.lncu.cn/23769.html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校评建处反馈,学校评建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迪 024-89745614;电子邮箱:52246470@qq.com;也可实名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江璋,010-66097825;电子邮箱:moepgc@163.com。

附件(请使用“右键点击另存为”的方式下载):

1.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

2.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3.自有专任教师名单

4.外聘教师名单

5.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明细表